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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enner

        追問大連輸油管線爆炸事故

        發布日期:2016-01-11 16:27

        這是中石油的老套路了。它連一個O基本的道歉也沒有給大連市人民就“潛水”了,大連市政府被推到了前臺。從危機公關的角度,大連市政府還是相當成功的,消防部門不斷宣傳救災的效率,海事部門不斷宣傳清污的力度,環保部門又組織力量駁斥“環境崩潰說”。

        追責為何沒有進行,亡羊為何沒有補牢?

        中石油是一艘“路數”不同尋常的國企航母。從2003年重慶開縣井噴事故開始算起,幾乎每過一兩年都會有一次甚至幾次震驚全國乃至O的事故與它糾纏。此次發生在大連的“7·16”事故差一點就讓美麗的大連萬劫不復。可是,至今沒聽到肇事者向大連人民一聲道歉,非但如此,肇事企業至今未有任何追責的通告。

        很多問題至今讓人疑惑不解,比如,根據O安監總局以及公安部的通報,負責在輸油過程中加入原油脫硫劑的兩家公司——天津輝盛達石化技術有限公司與上海祥誠商品檢驗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是事故的肇事者。

        但這兩家公司的資質令人生疑,首先是輝盛達,它的前身是大港輝達工貿有限公司,注冊資本僅有50萬元,做的是被當地人稱為“騎驢”的倒買倒賣生意,2003年,大港輝達的老板張海軍重新注冊了輝盛達公司,注冊資本變為800萬元。但事發后,人們發現,在它的注冊地址壓根就找不到這家公司。

        再看祥誠,它的注冊資本僅有285萬元,經營的范圍也僅僅是為進出口商品檢驗鑒定以及相關的咨詢服務。

        蹊蹺的是,中油燃料油公司卻將在輸油過程中添加原油脫硫劑的工程委托給了輝盛達,而輝盛達則安排了祥誠商檢大連分公司在輸油管道上進行現場作業。

        中石油顯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O安監總局和公安部共同發布的事故通知指出,這次事故暴露出四大問題,包括原油接卸過程中管理混亂,有關部門接到暫停卸油作業的信息后,沒有及時通知停止加劑(脫硫劑)作業,事故單位對承包商現場作業疏于管理,現場監護不力。

        我們至今不知道這兩家實力堪憂甚至不具備資質的公司是如何取得該工程項目的,是這次事故偶然委托的還是一貫的做法,而中石油為何沒有發現或者發現后沒有禁止這種做法。

        “7·16”事故發生至今已過百日,外界仍在質疑輝盛達與祥誠商檢取得添加脫硫劑的工程可能有“貓膩”,中石油有責任本應對公眾作出解釋,遺憾的是,它保持了一貫的緘默。

        “7·16”事故的發生源于停止輸油的信息沒有及時通知到祥誠與輝盛達公司的作業人員,導致后者繼續向管道中添加脫硫劑,從而引發燃爆。在這個過程中中石油擔當了怎樣的角色,該承擔怎樣的責任,它至今沒有向外界說明。

        這是一場不折不扣的人禍,被燃燒掉以及泄漏的原油給中石油帶來了巨大的損失,但相比于事故給大連市海洋環境、漁業、旅游業等相關產業帶來的影響相比,這個損失實在是不值得一提。

        中石油一開始就有推卸責任的嫌疑,在事故發生后,先有“外輪肇事”說,之后中石油集團公司副總經理廖YO遠曾在中石油集團公司安全環保工作會議上表示,這次事故屬于承包商事故。

        一方面是事故調查報告與追責行動遲遲不見公布,另一方面中石油卻急著召開了一個令人大跌眼鏡的“7·16”火災事故搶險救援表彰大會,公司主要負責人及下屬9個單位和197人分別被授予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稱號。

        真不知道這個企業是怎么想的,它不急著去查因追責、亡羊補牢,卻忙著去將“壞事變為好事”。

        面對外界潮起般的批評聲,它繼續高調緘默,反思與追責被拋至腦后,又有誰會從事故中吸取教訓?

        10月24日這天恰是“7·16”事故的百日祭,這天下午4點10分,中石油遼河油田建設集團在組織施工人員對“7·16”事故中發生大火的103罐體進行拆除作業時,由于中石油工人再次人為操作事故(電火花引爆),導致103罐內殘留的石油再度發生爆炸。

        這似乎是對中石油表彰會的回應,同樣的地點,中石油再次“爆炸”,大連市出動了370名消防官兵、70余輛消防車O終在次日凌晨2點將大火撲滅,沒有原油、污水流入海域,但爆炸造成的恐慌讓附近居住的大連人心里的陰影再次加劇。二次火災發生后,短時間內,附近的居民慌忙逃離,怨聲載道。

        什么樣的原因可以讓一家企業接二連三發生重大事故?“7·16”事故發生后,中石油集團總經理蔣潔敏在視察現場后曾表示,要認真接受教訓,查找安全隱患,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絕不能被同一塊石頭絆倒。

        遺憾的是中石油以接踵而至的兩次事故回應了蔣總的“訓誡”——9月7日,中石油撫順石化公司石油三廠芳烴車間發生了一起火爆炸事故,這起事故同樣沒有引起中石油的警覺。

        如此看來,中石油在遼寧兩次被同一塊石頭絆倒,乃至發生N次事故也就不足為奇了。

        O安監總局的通報顯示,“7·16”事故暴露了許多問題:事故單位對所加入原油脫硫劑的安全性可靠性沒有進行科學論證,原油接卸過程中安全管理存在漏洞,港區內原油等危險化學品大型儲罐集中布置等等。

        早在2006年原環保總局的通報中,大連30萬噸級原油碼頭項目港址變更項目,即被批評為“風險防范措施與風險應急預案不完善”,而中石油原油基地也被提示有很多風險敏感點。

        然而,悲劇終究還是發生了。

        教訓不記,災難不止。

        為何沒有建事故池?

        除了那個讓人錯愕的人工花費3個小時,擰上8萬圈才能關上的備用安全閥,記者獲悉導致“7·16”事故中原油大量泄漏的原因還另有重大隱情——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發改委組織的石油儲備庫設計評審委員會發現,中石油大連原油儲備基地缺少事故池的設計。

        7月16日103罐發生火災時,整個石油儲備庫區都面臨著被引燃的危險。2005年11月13日,中石油天然氣總公司吉林石化公司雙苯廠發生爆炸,由于沒有可儲集污染物的地方,爆炸產生的污染物被直接排向松花江,造成松花江流域全面污染,直接影響了吉林、黑龍江兩省沿岸城市的用水,甚至波及下游俄羅斯部分城市。

        在吉林石化爆炸后,專家就在設計要求中明確寫入在石油儲備庫區設計中,必須要有事故池的設計。如果中石油大連原油儲備基地建有大型事故池,那么,事故中,泄漏的原油將可以得到臨時儲放,不至于影響庫外環境。

        遺憾的是,中石油大連原油儲備基地遲遲不建事故池,一個已經證實的消息是,為了避免整個庫區爆炸,引起更大后果,O后不得已通過防洪口將泄漏的原油排向了大海。

        中石油大連原油儲備基地為何沒有建事故池?專業人士分析,一個容積5萬立方米的事故池長125米、寬100米、深4米,超過一個O標準足球場的大小。

        在已有的報道中,我們看到專業人士的解釋是,石油儲備庫的征地非常有限,由于事故池占地面積太大,常被建筑方省略,更為重要的是,這一龐然大物建設成本、維護成本都很巨大,而這樣一個巨大的事故池,可能100年才能用上一次。

        中國目前已經規劃了多個石油儲備地,未來的石油儲備基地建設仍將大規模開展。“7·16”事故發生后,發改委組織的石油儲備庫設計評審委員會明確提出,依據《石油石化企業安全設計管理規范》,所有石油儲備庫都要設計事故池。而目前已經設計完成的石油儲備庫如果缺少事故池,或設計不符合要求都要求重新設計。

        對于大連原油儲備基地為何沒有修建事故池,中石油方面至今沒有對公眾給予解答。

        位居O五百強之首的中石油是缺錢還是惜錢?

        在安全管理上,它是過于自信還是過于麻木?

        它留給了公眾又一個不解之謎。
        到底泄漏了多少原油?

        原油泄漏量的準確評估事關事故應急處置與長期生態環境影響的評估,是今后海洋生態修復工作的重要依據,照理,儲量10萬立方米的103號油罐在事故發生前實際存儲量多少,在事故發生后又大致泄漏了多少,作為庫區的所有方中石油應該是心知肚明,O有發言權。

        然而,中石油再一次“棄權”,它將發言權“讓”給了大連市政府,而后者公布的泄漏量幾經更改,O初是說800噸,后增加到1500噸,O后又變為3000噸。8月1日《科技日報》報道,截至7月29日,大連市海洋與漁業局回收海上溢油9584.55噸,連同海洋局調集的中海油,共回收海上溢油計11227噸,占整個海上溢油回收總量的92%。

        這是迄今為止外界知道的泄漏量O的數據說法,由于中石油的緘默,泄漏量居然O終變為了一個謎,大連官方曾公開表示,共出動船只1258艘,其中專業船只40艘,漁船1218艘,每船每天40多桶,力爭在O短的時間內完成此次清污工作。如果按1200艘漁船(實際動用船數又有3000艘一說)、回收時間為10天來計算,一共應收集6萬噸油。

        中國環保燃油集團有限公司負責在大連測量污染區域范圍的清理項目辦執行總監徐俊杰介紹,中環油測量O少5萬噸乃至10萬噸原油入海,否則不可能造成如此巨大的災難。

        徐的推測與綠色和平組織的評估相吻,7月26日,美國阿拉斯加大學海洋保護專家理查德·斯坦納受O環保組織——綠色和平委托,前往大連進行獨立評估,他說就是過去10天至少已經回收了6萬噸原油。

        對于原油實際泄漏量,地方政府與中石油都三緘其口,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政府官員抱怨,作為政府部門,他們其實也不知道原油到底泄漏了多少,“肯定不止目前公布的數據,你們應該去問中石油”。

        “7·16”事故O終造成大連受污染海域約430平方公里,其中重度污染海域約為12平方公里,一般污染海域約為52平方公里。7月30日,O海洋局副局長陳連增在大連召開的一次溢油應急會議上指出,重點區域的監測、清理,海洋生態評估和科學修復,將成為今后的工作重點。他坦言,爆炸事件對大連海洋生態的影響將是“長期的,不可低估”。

        陳連增的這番話印證了環保專家的普遍擔憂,原油泄漏污染治理,根本就不是短期內就能消除的,這個現實,并不是說大連市政府說一句取得了“決定性勝利”就能掩蓋的。

        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研究員趙章元表示,這次事故給大連污染海域造成的生態危害,“可能持續10年左右”。石油所含的苯和甲苯等有毒化合物進入了食物鏈,從低等的藻類到高等哺乳動物,無一能幸免。

        1989年3月24日發生的美國阿拉斯加石油泄漏事故,導致該地區一度繁盛的鯡魚產業在4年后徹底一蹶不振,事故過去20多年,對海洋環境的影響至今還沒有完全消除。

        “7·16”事故污染海域,數百噸的化學清油劑是否會造成二次污染,以及在清理過程中,工作人員長期暴露在重污染的環境下,石油中含有的有毒致癌物質多環芳烴會否對人體造成進一步的傷害?

        中石油對包括泄漏量在內的這些問題一律避而不談,這很容易讓人對其動機生疑,中石油是否在刻意隱瞞泄漏量,從而逃避行政追責、司法追責、輿論壓力與環保追責?

        修復原油造成的海洋污染,是一個長期而復雜的過程。

        中石油的表現讓人擔心它會否在今后數年的修復過程中真正有所擔當?

        會否再次“鯰魚抽身”?

        媒體此前曾有披露,中石油內部有一個特別的規定,對于重大政治性事件、重大群體性突發事件,一般不對外發布信息。中石油在“7·16”事故以及此前一系列重大事故中的危機公關表現也似乎驗證了這個消息的可靠性。

        “7·16”事故發生后,中石油首先將事故應急處置推給了大連市政府,后在賠償問題上遲遲不表態,在大連市政府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中石油連續缺席,在公開的報道中,中石油屢屢“失聲”……

        中石油每次發生事故,人們總是見到,先由一名副總到達現場,“一把手”總是姍姍來遲,有熟悉中石油危機公關“路數”的內部人士說,這是因為他們將危機公關劃分為兩類:一類是媒體和公眾,另一類是政府,“一把手”在公眾面前的遲到只是因為有更重要的公關要去做。

        “7·16”事件發生后,據說中石油的高層曾經拜會大連市委市政府的領導,雙方談妥了賠償方案,但這個消息至今沒有得到證實,一個廣為流傳的說法是,中石油傾向于拿一定數額“表示一下”,讓大連市政府出面賠償漁民損失,然后公司以擴大投資、增加項目等途徑來“補償”大連。

        這是否是個老套路?它連一個O基本的道歉也沒有給大連市人民就“潛水”了,地方政府被推到了前臺。從危機公關的角度,地方政府還是相當成功的,消防部門不斷宣傳救災的效率,海事部門不斷宣傳清污的力度,環保部門又組織力量駁斥“環境崩潰說”。

        盡管大連市旅游局宣稱大連的旅游一切正常,市旅游局沒有接到退團的報告,大連市海洋與漁業局局長也請大家放心食用大連水產品,并且承諾如果出現問題,他們將承擔責任。但是,來自金石灘旅游相關產業慘淡經營的抱怨聲以及大連灣上成堆的貝殼尸體、充滿石油味的牡蠣肉是對上述主管部門O真實的回擊。

        地方政府可以在事發兩周后就宣稱受污染海域水質已經達到“國標”,清污工作也取得了“重大成果”與“決定性的勝利”,但這改變不了泄漏原油事件對于生態環境長久影響的事實。

        “7·16”事故發生至今3個多月,大連市至今沒有公布來自旅游、漁業、環保等多個領域的損失,大連市旅游局的王處長曾表示,旅游業整體損失超過10億元業不為過。至于清污費,保守估計也有10億之巨,漁業以及環境長久的損失更是不可估量,所有的損失從法理上講當然應該是中石油來承擔。但中石油與大連目前確實存在政治與政策兩個層面的博弈,因此倒霉的漁民被逼上訪。

        王處長說,旅游業的損失是由中石油來埋單還是由地方政府埋單,一切皆有可能,但無論哪種方式,都不可能把損失的窟窿徹底堵上。接受本刊采訪的大連市諸多官員要么緘默,要么不肯透露姓名,但言語中暗藏的抱怨很明顯:我們已經熟知“他們的‘路數’”。

        O新的報表顯示,中石油前三季度已凈賺千億元,超過了去年一年的盈利,而且,油價還在提升,它還將繼續暴利。O安監總局與公安部的通告已經明確了中石油在此次事故中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但這家位居O五百強之首的巨無霸卻至今沒有拿出令人信服的擔責姿態。

        中石油只字不提給O和民眾造成了多少損失,以及如何賠償、如何追責,面對漁民上訪,它又推給了地方。

        不得不提英國石油公司(BP)在墨西哥灣漏油事件中的表現,據BP稱,截至8月7日,共收到提交的索賠案約14.5萬宗,已對其中10.39萬宗索賠申請進行了償付。兩天后,美國司法部和BP共同宣布,雙方已談妥共計200億美元的墨西哥灣漏油賠償基金的方案。BP已向該基金注入了首期30億美元資金,向在墨西哥灣漏油事件中的受害人和受害企業提供賠償,將一直持續到2013年。

        中石油的企業社會責任形象與其O500強的地位是否相配,輿論現在很擔心它又一次“鯰魚抽身”。

        “鯰魚”已習慣了自己的做派。2005年,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雙苯廠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60人受傷,100多噸致癌物質流入松花江,黑龍江省水產局統計,漁業一項損失就高達18億元。O環保總局局長解振華因對松花江污染事件負有責任而引咎辭職。吉化責任追究前夕,吉林市副市長王偉自殺身亡。O環保總局作出了行政處罰,對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處以100萬元的罰款。此后,中石油只字不提賠償二字,僅拿出區區500萬元“捐贈”給當地政府,幫助吉林治理污染。

        今年年初,陜西省華縣中石油地下輸油管道發生泄漏,100多噸柴油泄入渭河,事故原因被初步確定為第三方施工破壞,因此中石油至今未談賠償二字。

        根據《刑法》、《水污染防治法》、《侵權責任法》,肇事企業為重大污染事件埋單都是天經地義的。但奇了怪了,在中國目前的體制下,總有企業就是不能變為普通的被告被民眾推上法庭。

        大連市已經陷入了是替央企說法還是替百姓說話的輿論困境;面對龐大的國企航母,民眾更是乏力。

        這是一場實力嚴重不對稱的角力,中石油依靠壟斷成為航母,卻拒不承擔企業應有的社會責任。

        中石油不缺錢。

        缺什么?

        文章來源:鳳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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